「甲想殺乙,結果誤認丙為乙,開槍殺丙時流彈卻誤射丁,造成丙傷丁死,試論甲有何刑責??」這是刑法教科書上非常常見的一個設例,談的是「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同時發生時的情況。程度不要太差的學生應該都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甲對於丙犯下殺人未遂罪,對於丁則犯下過失致死罪。但是沒有想到的是板檢以「間接故意殺人罪」起訴馬面,雖然說要拗也拗的過去,馬面在這麼多人的造勢場合開槍,事先就應該知道很有可能會打死人。但是有心公職的同學如果未來在考場上遇到這題,還是不要亂寫為妙,課本寫什麼就寫什麼,板檢的見解可能會讓你差一分沒有上榜。在此無意質疑槍擊案的真偽與其政治效應,而是想談一談為什麼歐美國家司法機關前面的正義女神雕像大多是矇著雙眼的。
正義女神會矇著眼,當然不是說司法官可以矇著眼亂寫起訴書或判決書,其真正的意思是正義是公平的,不受當事人的外表、衣著、社會階級、貧窮或富有而有所不同。正義女神應該矇著眼睛,不受表象的影響,只追求純粹的公平與正義。板檢的起訴書連被槍擊的當事人都不滿意,其它的就不用再多說了。但是板檢將「過失致死」升級到「殺人罪」,就不免惹來社會的非議了。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以間接故意的殺人罪起訴也有道理,那在台灣目前的司法制度下,只殺一個人也很少被檢方具體求處死刑的。比如震驚全國的翁奇楠案檢方起訴時只具體求刑三十年,為了詐領保險金殺六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了,更何況黃姓少年還是因為流彈不長眼而被波及致死的。雖然我們也對黃姓少年的枉死感到萬分悲痛,但是這份求刑過重的起訴書,卻讓我們看到台灣的司法系統應該不是我心如秤、矇著眼睛。
事實上,板檢似乎也沒有想要掩蓋他們具體求處死刑的動機,在起訴書上明白寫著馬面是因為「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價值」,在公開場合以處決方式行兇,應該予以嚴懲。但是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有那一條明文寫著「傷害台灣民主價值」是求刑的依據,檢方要辦的是刑事案件,而不是撈過界來管政治的事。雖然我算是綠營的支持者,但是我對陳水扁也有許多不滿,只是我對法院竟然以「有攻擊司法之虞」來裁定羈押陳水扁,更感到厭惡。過去專制王朝的時代,都能容得下竇娥滿街喊冤,今天台灣竟然容不下一個未三審定讞的嫌疑人「攻擊司法」。馬面在選前一晚槍擊政治人物,影響了選情,十分可惡,而且公開衝上台行兇,可謂罪大惡極,但是有到具體求處死刑的地步嗎??特別是理由還是「嚴重傷害台灣的民主價值」,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承認了這份起訴書的具體求刑部分,是有其政治性的考量嗎!!
那你要怎麼說服我,既然具體求刑的部份受到了政治性的影響,這個案子偵查的階段、調查的範圍、每一個關係人涉案的深淺,決定起訴的對象,都沒有受到政治力的影響??
司法人員有沒有想過,政府的制度為什麼要設計成三權分立,就是要避免一權獨大可能會引起的不良後遺症。以「有攻擊司法為虞」為羇押的理由,這可以說是「法官造法」,以「傷害台灣的民主價值」為求刑的考量,檢方自認為自己是政治爭議的仲裁者,那司法人員無形中已經集「行政、立法、司法」為一身。更不用說如果從偵查、起訴的階段,就受政治力的影響,那所謂的司法獨立性是否早就已經完全蕩然無存。正義女神矇著眼睛,是因為正義不應該有差別,正義更不應該被那些政治力所影響,過與不及都是不對的。對於馬面,不必寬宥,他犯什麼罪,就以什麼罪起訴他,判他刑,有多少人涉入,就抓多少人,這才是地檢署應該作的事,而不是故意以不合常理的從重求刑,卻讓人更懷疑在這其中政治力的介入,更難杜絕社會大眾的悠悠之口。
只能說傷害司法尊嚴的永遠是司法人員,當你們睜著賊兮兮的大眼睛看著政治風向寫起訴書時,可否想過,為什麼正義女神要矇著雙眼。
轉載自阿扁加油網
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台灣神事蹟寫真
「台灣神事蹟寫真專區」,是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的志工們,從書本、網路及親自探訪其後代……等方法,搜集每位台灣神的資料,並將其匯整,於每週讀書會,為大家分享、介紹的影音文字檔案,藉以讓大家瞭解過去的台灣歷史,追思、感恩台灣神的精神,為台灣獨立、建國留下傳承與紀錄。
事蹟寫真報告與簡介海報整合
台灣神事蹟報告總結
無懼考驗的時代青年-許錫謙
開拓花蓮,深耕教育-張七郎
言論自由的先聲者-宋斐如
堅持人道精神-簡錦文
為人民站在最前線-陳屋
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葉秋木
主張台灣司法獨立的先驅-林連宗
視野宏觀的商業菁英-王石定
台灣本土金融界的開拓者-陳炘
反威權、護台灣的天使-徐春卿
台灣美術界的領導者-陳澄波
台灣民主運動啟蒙先驅-雷震
浪漫熱情的民主鬥士-盧修一
毒蛇研究權威-李鎮源
慷慨赴義, 追尋死得其所的大愛精神-張榮宗
捍衛新聞自由的報業菁英-吳金鍊、詳實報導的報業菁英-吳金鍊
公務員的典範-林旭屏
朴子大菩薩-黃媽典
平凡而優秀的台灣青年典型-陳文成
大愛精神-郭章垣
台灣民主的歐吉桑-黃信介
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潘木枝
Asahi,曙光-阮朝日
實踐上帝、耶穌基督公義的道-蕭朝金
「嘉南大圳之父」-八田與一
為嘉義居民安全被槍決示眾-陳復志
醫學博士-施江南
獨立是台灣唯一的活路-鄭南榕
無私犧牲奉獻精神-黃朝生
耶穌基督的精神-陳能通
行動法學家-林山田
死在歷史上-盧鈵欽
228消失的台北市議員-李仁貴
永遠的台灣教育家-林茂生
酷吏 or Mr. Clean-陳定南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吳鴻麒(by 贊業)、公正剛直的法官-吳鴻麒(by淑修)
台灣人的硬骨精神-張雲昌
魔鬼檢察官-王育霖
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陳智雄
勞工運動先驅-黃賜
人權律師-林桂端(by 贊業)、人權律師-林桂端(by素影)
護國台灣神-楊元丁
湯德章的精神就是台灣神的精神
頭顱換得自由身 始是人間一個人~賴和的時代精神
林界、廖中山與林黎彩
Rainbow介紹台灣神「高一生」的事蹟
Cathy介紹台灣神「李瑞漢」事蹟
Stella介紹台灣神「王添燈」的事蹟
From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事蹟寫真報告與簡介海報整合
台灣神事蹟報告總結
無懼考驗的時代青年-許錫謙
開拓花蓮,深耕教育-張七郎
言論自由的先聲者-宋斐如
堅持人道精神-簡錦文
為人民站在最前線-陳屋
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葉秋木
主張台灣司法獨立的先驅-林連宗
視野宏觀的商業菁英-王石定
台灣本土金融界的開拓者-陳炘
反威權、護台灣的天使-徐春卿
台灣美術界的領導者-陳澄波
台灣民主運動啟蒙先驅-雷震
浪漫熱情的民主鬥士-盧修一
毒蛇研究權威-李鎮源
慷慨赴義, 追尋死得其所的大愛精神-張榮宗
捍衛新聞自由的報業菁英-吳金鍊、詳實報導的報業菁英-吳金鍊
公務員的典範-林旭屏
朴子大菩薩-黃媽典
平凡而優秀的台灣青年典型-陳文成
大愛精神-郭章垣
台灣民主的歐吉桑-黃信介
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潘木枝
Asahi,曙光-阮朝日
實踐上帝、耶穌基督公義的道-蕭朝金
「嘉南大圳之父」-八田與一
為嘉義居民安全被槍決示眾-陳復志
醫學博士-施江南
獨立是台灣唯一的活路-鄭南榕
無私犧牲奉獻精神-黃朝生
耶穌基督的精神-陳能通
行動法學家-林山田
死在歷史上-盧鈵欽
228消失的台北市議員-李仁貴
永遠的台灣教育家-林茂生
酷吏 or Mr. Clean-陳定南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吳鴻麒(by 贊業)、公正剛直的法官-吳鴻麒(by淑修)
台灣人的硬骨精神-張雲昌
魔鬼檢察官-王育霖
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陳智雄
勞工運動先驅-黃賜
人權律師-林桂端(by 贊業)、人權律師-林桂端(by素影)
護國台灣神-楊元丁
湯德章的精神就是台灣神的精神
頭顱換得自由身 始是人間一個人~賴和的時代精神
林界、廖中山與林黎彩
Rainbow介紹台灣神「高一生」的事蹟
Cathy介紹台灣神「李瑞漢」事蹟
Stella介紹台灣神「王添燈」的事蹟
From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源 起
歷數佰年來,台灣出現許許多多的民族英雄,為保台、護台、建國而受到外來政權的打壓、殺害,皆以土匪、叛徒、暴民視之,祂們現在得其道而證位,成為無形中的轉輪力量,護祐台灣的子子孫孫,邁向自由法治的民主大方向,冀完成台灣成為舉世傲人的民主大國。
於外來政權在台灣有所謂之”忠烈祠”,日本之於其國有所謂之”靖國神社”,台灣人為了根深耕耘台灣精神,得謹誠奉祀台灣忠烈英靈,因茲追思敬禮祂們為台灣犧牲、奉獻之大愛,吾等台灣國之子子孫孫,宜祀奉祂們於各家庭,並祈求台灣英靈冥中保祐吾國吾民永馨永昌。
台灣人拜台灣神,此為不變之真理,台灣人必須以謙卑虔敬的心情,效忠先人保台、護台、建國之精神,承續此等天命,始生至死,為台灣的民主建國而奮鬥,方能確保吾等子孫生生不息,免除種族絕滅的大浩劫。
此真經應乎天運,應元轉輪,頒佈人間,以警示台灣蓬萊,天理昭然,是非分明,凡吾等台灣子民,宜引經自戒自慎,共創台灣人的未來,台灣人必然得走台灣路,故凡認同台灣,願與台灣共生死的人,必得吾等加持,永續天命,後福昌明。
禍福無差等,人人自招來,善惡報應,如影子一般,緊緊跟隨。二二八之犧牲,應乎今日台灣果報連連,天地之間有司過之神明,依照所犯罪過,量情奪算,或貧耗,或逢憂患,刑禍之來,任是大官巨賈,無一可免,始終算盡而枯,至死不已。吾等台灣英靈,奉天明旨,領命應化,自有作為。
第二章:鑑察
司職鑑察台灣神君,得無上菩薩果位,應化人間,在人頭上,錄人叛台之罪,奪其紀算。又有三尸之神,在人身中,逢初一、十五,輒上詣應元行救劫司命神職,言人反台、叛台之極大罪過。復經日夜司職神將,刻刻舉報,凡惡行惡狀,無所遁形。
第三章:建國
台灣人受害數百年,習於自我貶價,奴性成風,喪失道德勇氣,而困於民主人權之教化;所謂是道則進,非道則退,其進退之際,漫無章法,吾等英靈,憂心憂國,生為勇士,死為英豪,逢此劫運天變之時,領軍下凡,一再告誡子孫,時機緊迫,國家是家,無國無家,認同台灣,應乎蓬萊,是非分明,不得偏邪。積台灣建國之力,慈民主人權之悲,佈忠國之大愛,則天地之正氣與您等同在,矜恤弱勢,捍衛台灣,須伸張無堅不摧的道德勇氣。台灣五族共和,互不傷害,惟民主人權可崇尚,無主無國之民,乃步步滅亡,彩色速轉成灰。人間煉獄,隱然成形,血腥之來,剎那之間,何可逃?何可遁?
第四章:牧人
護國保台之人,天人皆敬之,吉祥亦隨之,眾邪遠離之,萬靈護祐之,所作之民主正道,得應元天理,當成就台灣大菩薩之果,是修行,是真行,是實踐願力的牧人。
第五章:業報
茍且非議之動,背天理良心而行,以藏私權謀為能事,殘害忠良之人,煽動誹謗,詭辯有功,欺瞞真相,做作邪行,背叛民意,誑騙無識,造無邊之口業、心業、身業,其邪行惡毒,必換來慘烈之因果顯報。復有人扭曲民主,誤導人權,狠戾自用,向背乖宜,或虐下取功,逆犯吾等所言,必得天譴。凡吾等子孫,受恩不感念,而念怨不休,輕蔑卑微,擾亂國政,刑及無辜,逼害善良,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貶正排賢,凌孤逼寡,棄法受賄,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入輕為重,見殺加怒,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訕謗正直,侵凌正音。
此太上之言,合乎吾意,犯之者,非但速報,短短人生,必得精神業報,疾病業報,耗財業報,故萬勿輕試,慎之!慎之!
第六章:速報
應元太上曰: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勝,包藏禍心,挫人所長,護己所短,乘威迫脅,縱暴殺傷,此讀書人士,以大中國帝國一統思維,以強迫弱,行口舌妖言,惑眾之言,論是非不分之理,自甘為奸邪之徒,必淪為恐山血污之地,萬世無由翻身,現世之報,急急如令。
第七章:奸邪
見他榮華富貴,願他流貶作賤。見他衣食富有,願他破產亡家,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負他貨財,願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此太上所言,反應人心之敗害,皆殖民教育之重大失策,身為教育師表,於此行動時節,萬勿怠惰,急急乎,挽救頹敗之失策,天佑之!天佑之!
復見蓬萊仙島,淪喪至此,太上亦言,吾所同感:強取豪奪,不知廉恥,身為公僕代議之士,好侵好奪,擄掠致害,特權聚財,巧詐求遷,賞罪不平,色蔽心腸,逸樂過節,苛虐其下,恐嚇他人,作威作福,滿口仁義道德,骨子男盜女娼。常怨天尤人,訶風罵雨,不思自省,委之外緣。鬥合爭執,妄逐朋黨,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謗人名節,造謠生事,自毀別人的名節,以為自己人格正直,謾罵神明自以為公正廉明,棄天理,效法邪魔,背親向疏,不知飲水思源;故太上明示: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鑑猥事,皆造無邊之罪,無可轉逆。
故觀乎:反台賣台之人,其行隱僻,心術不正,平時生活或晦臘歌舞,終則惶惶然而不知所止,吾等英靈累計在案。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後亦報,輪迴亦報,再世亦報,三報無期,更殃及子孫,災禍綿綿。
第八章:真誠
又諸橫取不公不正之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取非義之財,如毒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此太上醒士之言,吾等贊之,故知政壇人士,假公濟私,舞弄特權,偏取非法,自以為高高在上,人間法曹或容一時之過,無形天譴昭然立揭,子孫戒之慎之。故曾行邪徑須自悔改,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真心真意則吉神相隨,轉禍為安。
第九章:結語
吉人有天相,能護國愛民,認同台灣母親者,自然有吾等加持,得掌蓬萊仙氣,天地之正氣,萬靈共鑑,領天命行願,堅持與台灣共存亡的道德勇氣者,得成就大菩薩之果,得以贊天地造化,泣鬼神,振大千,主握陰陽之柄,開啟寰宇新運,此正是應元轉劫,解救千萬子子孫孫之即地大覺者。凡人修行,偏好眾生相,身為法師,四相難除,口傳聖音,敗絮其內,知佛犯佛,知聖犯聖,知戒犯戒,知錯犯錯,知邪犯邪,罪過之多,難以解脫。政壇人士,公門好修行,然私心太重,偏行陰邪,表裡不一,教壞倫理,加諸社會媒體,譁眾取寵,公器私用,以邪殺淫盜取材,其等妖言,天恥之,天鄙之,凡真正台灣子子孫孫謹記吾言,發揮應有的道德勇氣,行大願,走出陰影,展現台灣精神,吾等與您同在。
第十章:後序
台灣英靈乃台灣即地大菩薩,亦上帝派駐人間的使者,因民主、人權積極耕耘台灣而犧牲,亦因應台灣子子孫孫的福祉而再度與您們同在,故凡是能夠認同台灣,修持本經,誓與台灣的安危共生死者,自然會有一股無剛不摧的力量,必得護祐,請謹記在心。
迴向文
誦持有功,法施有德,引渡迷途,早覺早悟,台灣建國,勢在必行,子子孫孫奉行民主建國,人權自由,續存有命,二二八精神與台灣同在,與您同在。
(再誦明心咒三遍收經)
From 台灣228網站.
歷數佰年來,台灣出現許許多多的民族英雄,為保台、護台、建國而受到外來政權的打壓、殺害,皆以土匪、叛徒、暴民視之,祂們現在得其道而證位,成為無形中的轉輪力量,護祐台灣的子子孫孫,邁向自由法治的民主大方向,冀完成台灣成為舉世傲人的民主大國。
於外來政權在台灣有所謂之”忠烈祠”,日本之於其國有所謂之”靖國神社”,台灣人為了根深耕耘台灣精神,得謹誠奉祀台灣忠烈英靈,因茲追思敬禮祂們為台灣犧牲、奉獻之大愛,吾等台灣國之子子孫孫,宜祀奉祂們於各家庭,並祈求台灣英靈冥中保祐吾國吾民永馨永昌。
台灣人拜台灣神,此為不變之真理,台灣人必須以謙卑虔敬的心情,效忠先人保台、護台、建國之精神,承續此等天命,始生至死,為台灣的民主建國而奮鬥,方能確保吾等子孫生生不息,免除種族絕滅的大浩劫。
大地講堂誌於
公元2004年2月28日
此真經應乎天運,應元轉輪,頒佈人間,以警示台灣蓬萊,天理昭然,是非分明,凡吾等台灣子民,宜引經自戒自慎,共創台灣人的未來,台灣人必然得走台灣路,故凡認同台灣,願與台灣共生死的人,必得吾等加持,永續天命,後福昌明。
228台灣英靈傳示於
公元2004年2月28日
禍福無差等,人人自招來,善惡報應,如影子一般,緊緊跟隨。二二八之犧牲,應乎今日台灣果報連連,天地之間有司過之神明,依照所犯罪過,量情奪算,或貧耗,或逢憂患,刑禍之來,任是大官巨賈,無一可免,始終算盡而枯,至死不已。吾等台灣英靈,奉天明旨,領命應化,自有作為。
第二章:鑑察
司職鑑察台灣神君,得無上菩薩果位,應化人間,在人頭上,錄人叛台之罪,奪其紀算。又有三尸之神,在人身中,逢初一、十五,輒上詣應元行救劫司命神職,言人反台、叛台之極大罪過。復經日夜司職神將,刻刻舉報,凡惡行惡狀,無所遁形。
第三章:建國
台灣人受害數百年,習於自我貶價,奴性成風,喪失道德勇氣,而困於民主人權之教化;所謂是道則進,非道則退,其進退之際,漫無章法,吾等英靈,憂心憂國,生為勇士,死為英豪,逢此劫運天變之時,領軍下凡,一再告誡子孫,時機緊迫,國家是家,無國無家,認同台灣,應乎蓬萊,是非分明,不得偏邪。積台灣建國之力,慈民主人權之悲,佈忠國之大愛,則天地之正氣與您等同在,矜恤弱勢,捍衛台灣,須伸張無堅不摧的道德勇氣。台灣五族共和,互不傷害,惟民主人權可崇尚,無主無國之民,乃步步滅亡,彩色速轉成灰。人間煉獄,隱然成形,血腥之來,剎那之間,何可逃?何可遁?
第四章:牧人
護國保台之人,天人皆敬之,吉祥亦隨之,眾邪遠離之,萬靈護祐之,所作之民主正道,得應元天理,當成就台灣大菩薩之果,是修行,是真行,是實踐願力的牧人。
第五章:業報
茍且非議之動,背天理良心而行,以藏私權謀為能事,殘害忠良之人,煽動誹謗,詭辯有功,欺瞞真相,做作邪行,背叛民意,誑騙無識,造無邊之口業、心業、身業,其邪行惡毒,必換來慘烈之因果顯報。復有人扭曲民主,誤導人權,狠戾自用,向背乖宜,或虐下取功,逆犯吾等所言,必得天譴。凡吾等子孫,受恩不感念,而念怨不休,輕蔑卑微,擾亂國政,刑及無辜,逼害善良,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貶正排賢,凌孤逼寡,棄法受賄,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入輕為重,見殺加怒,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訕謗正直,侵凌正音。
此太上之言,合乎吾意,犯之者,非但速報,短短人生,必得精神業報,疾病業報,耗財業報,故萬勿輕試,慎之!慎之!
第六章:速報
應元太上曰: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勝,包藏禍心,挫人所長,護己所短,乘威迫脅,縱暴殺傷,此讀書人士,以大中國帝國一統思維,以強迫弱,行口舌妖言,惑眾之言,論是非不分之理,自甘為奸邪之徒,必淪為恐山血污之地,萬世無由翻身,現世之報,急急如令。
第七章:奸邪
見他榮華富貴,願他流貶作賤。見他衣食富有,願他破產亡家,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負他貨財,願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此太上所言,反應人心之敗害,皆殖民教育之重大失策,身為教育師表,於此行動時節,萬勿怠惰,急急乎,挽救頹敗之失策,天佑之!天佑之!
復見蓬萊仙島,淪喪至此,太上亦言,吾所同感:強取豪奪,不知廉恥,身為公僕代議之士,好侵好奪,擄掠致害,特權聚財,巧詐求遷,賞罪不平,色蔽心腸,逸樂過節,苛虐其下,恐嚇他人,作威作福,滿口仁義道德,骨子男盜女娼。常怨天尤人,訶風罵雨,不思自省,委之外緣。鬥合爭執,妄逐朋黨,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謗人名節,造謠生事,自毀別人的名節,以為自己人格正直,謾罵神明自以為公正廉明,棄天理,效法邪魔,背親向疏,不知飲水思源;故太上明示: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鑑猥事,皆造無邊之罪,無可轉逆。
故觀乎:反台賣台之人,其行隱僻,心術不正,平時生活或晦臘歌舞,終則惶惶然而不知所止,吾等英靈累計在案。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後亦報,輪迴亦報,再世亦報,三報無期,更殃及子孫,災禍綿綿。
第八章:真誠
又諸橫取不公不正之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取非義之財,如毒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此太上醒士之言,吾等贊之,故知政壇人士,假公濟私,舞弄特權,偏取非法,自以為高高在上,人間法曹或容一時之過,無形天譴昭然立揭,子孫戒之慎之。故曾行邪徑須自悔改,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真心真意則吉神相隨,轉禍為安。
第九章:結語
吉人有天相,能護國愛民,認同台灣母親者,自然有吾等加持,得掌蓬萊仙氣,天地之正氣,萬靈共鑑,領天命行願,堅持與台灣共存亡的道德勇氣者,得成就大菩薩之果,得以贊天地造化,泣鬼神,振大千,主握陰陽之柄,開啟寰宇新運,此正是應元轉劫,解救千萬子子孫孫之即地大覺者。凡人修行,偏好眾生相,身為法師,四相難除,口傳聖音,敗絮其內,知佛犯佛,知聖犯聖,知戒犯戒,知錯犯錯,知邪犯邪,罪過之多,難以解脫。政壇人士,公門好修行,然私心太重,偏行陰邪,表裡不一,教壞倫理,加諸社會媒體,譁眾取寵,公器私用,以邪殺淫盜取材,其等妖言,天恥之,天鄙之,凡真正台灣子子孫孫謹記吾言,發揮應有的道德勇氣,行大願,走出陰影,展現台灣精神,吾等與您同在。
第十章:後序
台灣英靈乃台灣即地大菩薩,亦上帝派駐人間的使者,因民主、人權積極耕耘台灣而犧牲,亦因應台灣子子孫孫的福祉而再度與您們同在,故凡是能夠認同台灣,修持本經,誓與台灣的安危共生死者,自然會有一股無剛不摧的力量,必得護祐,請謹記在心。
迴向文
誦持有功,法施有德,引渡迷途,早覺早悟,台灣建國,勢在必行,子子孫孫奉行民主建國,人權自由,續存有命,二二八精神與台灣同在,與您同在。
(再誦明心咒三遍收經)
From 台灣228網站.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星期專訪》洪英花︰守憲護憲 不當啞巴 還要講更大聲
記者賴仁中/專訪
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士林地院接獲高等法院函文,告知暫不用對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法官進行評量,洪英花是暫免評量對象;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擱置洪英花等三人的免兼庭長案。
洪英花說,沒想到司法院高層更異後,新任者對上述函文與決議視而不見,馬上啟動整肅她的行動。
她認為,整件事是政治坑殺,就為了殺雞儆猴,因為她敢講話,無所懼,把她打壓下來,以後沒人敢講話,達到牽制言論自由的目的。
遭免兼士林地院庭長後,洪英花表示,即使只是法官,仍不退縮,今後「還要講得更大聲」。
記者問:司法院認定你不適任庭長,理由之一是案件維持率較低,接受嗎?五年庭長任內成績如何?
洪英花答: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以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例,說明我做了些什麼。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起,士林等七所法院奉示試辦流管制度,因為法院最讓人詬病的就是積案,流管制度想要解決案子太多的問題。
作法是把法官分前後段,前段有四名法官、包括我這個庭長,除少數在押、有急迫性的案子外,其他案件都先分給我們審查,我們對案件著重在調解,如果被害人願意給被告機會,又未違反社會價值觀感與認同的話,我們就儘量協助兩造和解,鼓勵被告自白,讓他們有自新機會,也讓被害人得到補償,實踐「修復式正義」。
辦案自決率九成七
我們等於在第一關先辦案、先調解,讓糾紛獲得解決。過去士院一名法官平均月收二十四至二十五件案子,試辦之後,減為一個月只收五件。辦案當中,我以身作則,自決率達九成七,也就是我個人如果辦理一百件案子,只有三件送給後面的法官;其他法官自決率也九成以上。
我們的服務,只有當事人與調解委員會看得到,包括他們認為我開庭態度懇切,盡力為兩造設想。
問:工作成績除了數據顯示,有沒有得到實質肯定?
答:獲得立法院肯定,立法院九十八年本來要凍結士院預算,因為有學者質疑花蓮的被告比較有人權,士林的被告沒人權,表示花蓮法官辦一件案子三十幾天,士院要一百多天,辦案日數過久、積案過多,但由於我們試辦流管使結案日數縮短、裁判品質提升,立院就不凍結預算了。
士院前後任院長也都肯定,前院長吳水木(現為台北地院院長)稱許我「善盡職責」,還說試辦成績「任何人聞之,莫不驚嘆」,現任吳景源院長則說我「績效卓著,希望洪庭長繼續帶領審查庭。」
問:你是懷疑司法院針對你,還是有依據?
答:我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寫聲請書給司法院長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請他們注意七月二十八日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決議是擱置免兼庭長案,進行通盤檢討;之前七月十四日,就有人審委員提出應通盤檢討,所以二十八日做成擱置決議。
批違反人審會決議
人審會是法定組織,決議是有拘束力的,但他們違反決議,十一月二十二日將免兼案提會審議。同一天,我投書評論大法官六六五號解釋罔顧人權尊嚴的文章刊出,竟然這麼巧?我覺得是吃相難看。
將來我打控告賴浩敏的國賠官司,會聲請人審委員出面,作證七月十四、二十八日人審會附帶決議的情況。
還有,司法院去年十一月四日公佈新的「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實施要點」,先不討論新要點仍有改善空間,起碼規定,除由高院法官評量一審庭長,還要增加同院院長與法官的意見,但這次仍把舊的評量拿出來,好像不管怎麼樣,就是要我免兼,若用新要點,他們可能怕本院同仁都很挺我,弄不掉我。
此外,高院奉司法院指示發函,告知上級審法院暫停對試辦流管法院的審查庭法官評量,它的用意是,流管制度的重心放在我們自己結掉多少案子,應有另一個專門的考評,來了解我們流管做得好不好,但我還是被放進評量名單裡。
多數暴力政治坑殺
我自認操守各方面禁得起檢驗,辦案不分藍綠,盡心盡力,所辦案件都可攤開在陽光下檢視,如今這樣對我,除了政治坑殺,我找不到其他理由。
問:人審會通過你免兼庭長,司法院說與高層無關,你的看法?
答:我先說當天會議情形,有人審委員跟我說,有五位委員仗義執言,提出不要因為我過去從政就認為不適任,意思是要切割,結果媒體報導出來不是這樣,我認為司法院有人故意亂放消息。
也有委員後來說,審查的時候,不知道我辦理流管的績效,沒有討論就投票了。這真的是多數暴力,而且是「甲級動員」,都是官方主導,另一半遴選委員很多也不敢不投,會怕啊,怕不投上面會知道啊。
問:妳是法院庭長,不是院長,為何非要換掉妳?
答:殺雞儆猴。我比較敢講話,不計後果主張「台北地院違法更換法官」、「扁案一審判決自始無效」、批評司法院等,共發表九篇文章,他們很困擾。
但守憲護憲是司法人的天職,如果不講,要讓憲法、司法沉淪、崩盤嗎?我出來講,是法律人和知識份子的良心。德國教授許迺曼(Schneiman)到政治大學法律系演講時,就教導學生:「法律人不可以當聾子、當啞巴」。
我敢講敢寫才被砍
結果他們今天拿刀砍我,打的主意是,洪英花這麼敢講,都把她砍下來,以後誰還敢講。事實上我敢講敢寫,有人制止也不理會,後來的確有法律人也敢出來投書了。
當初制止我的是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在我發表第一篇文章之後,但他只是勸我,沒有整肅我啊!比起來,現在更恐怖,目的就是牽制言論自由,不希望我再出聲,製造寒蟬效應。
前年傳出,馬英九批評我「法官不可對別的法官指指點點」,我要他出來辯論,他馬上澄清未對我的談話有任何評論,我想他是不得已,怕我告他;如今我受到這樣待遇,我懷疑若不是馬英九遞條子,就是他們揣摩上意。
至於從政,是我的原罪,但我在國民大會主張國會全面改選、解除戒嚴、總統直選,主張改革開放的,而且從政讓我了解民間,更有同理心,是正面的淬鍊和歷練,常聽人說法官躲在象牙塔裡辦案,不食人間煙火,我認為法官要和社會脈動結合,不能自築一道牆,和外界隔離。
問:目前心情如何,還要不要發聲?
整肅製造寒蟬效應
答:我的感覺是,自己競競業業,案案斟酌,奉獻司法,當然這是天職,不需要獎賞,可是也不能「用完就丟」啊!
他們勢力這麼的大,司法本身又是冷漠封閉的官僚體系,司法人比較拘謹,沉默者多;雖然很多人支持我,但不知道要如何站出來,一站出來可能面臨同樣命運,就是被「打到趴」。你看周占春事件,再到現在,理念和我相同的人,都很悶、很苦。
今天這事和換法官事件一樣,很多是很專業的東西、專業的術語,司法人才懂,民眾不是那麼了解,讓他們有了上下其手的空間,所以一定要讓司法人事制度陽光透明,制度健全了,才能防杜有權者,假借任免來迫害言論和審判。
正氣勇氣要留下來
這事一度讓我灰心,原本想退休,去德國讀書,不過很多人鼓勵我繼續留在體制內從事司改,最高法院一名學長說:「你如果離開體制,此後沒有人敢再出來發言了」。所以我不再氣餒,正氣與勇氣要留下來,不然正中對方下懷,我會堅持下去,繼續奮戰,要發得更大聲。
問:對司法的未來有無期許?
答:司法人要執法守法,司法行政機關也是,今天司法院違反法律正當程序,不足為人民表率,要談司法改革,這就是首要,沒有建構好法官人事制度,法官人格將遭侮蔑和踐踏,奢談如何保障司法正義和人民的訴訟權。
From 自由電子報.
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士林地院接獲高等法院函文,告知暫不用對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法官進行評量,洪英花是暫免評量對象;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擱置洪英花等三人的免兼庭長案。
洪英花說,沒想到司法院高層更異後,新任者對上述函文與決議視而不見,馬上啟動整肅她的行動。
她認為,整件事是政治坑殺,就為了殺雞儆猴,因為她敢講話,無所懼,把她打壓下來,以後沒人敢講話,達到牽制言論自由的目的。
遭免兼士林地院庭長後,洪英花表示,即使只是法官,仍不退縮,今後「還要講得更大聲」。
記者問:司法院認定你不適任庭長,理由之一是案件維持率較低,接受嗎?五年庭長任內成績如何?
洪英花答: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以試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例,說明我做了些什麼。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起,士林等七所法院奉示試辦流管制度,因為法院最讓人詬病的就是積案,流管制度想要解決案子太多的問題。
作法是把法官分前後段,前段有四名法官、包括我這個庭長,除少數在押、有急迫性的案子外,其他案件都先分給我們審查,我們對案件著重在調解,如果被害人願意給被告機會,又未違反社會價值觀感與認同的話,我們就儘量協助兩造和解,鼓勵被告自白,讓他們有自新機會,也讓被害人得到補償,實踐「修復式正義」。
辦案自決率九成七
我們等於在第一關先辦案、先調解,讓糾紛獲得解決。過去士院一名法官平均月收二十四至二十五件案子,試辦之後,減為一個月只收五件。辦案當中,我以身作則,自決率達九成七,也就是我個人如果辦理一百件案子,只有三件送給後面的法官;其他法官自決率也九成以上。
我們的服務,只有當事人與調解委員會看得到,包括他們認為我開庭態度懇切,盡力為兩造設想。
問:工作成績除了數據顯示,有沒有得到實質肯定?
答:獲得立法院肯定,立法院九十八年本來要凍結士院預算,因為有學者質疑花蓮的被告比較有人權,士林的被告沒人權,表示花蓮法官辦一件案子三十幾天,士院要一百多天,辦案日數過久、積案過多,但由於我們試辦流管使結案日數縮短、裁判品質提升,立院就不凍結預算了。
士院前後任院長也都肯定,前院長吳水木(現為台北地院院長)稱許我「善盡職責」,還說試辦成績「任何人聞之,莫不驚嘆」,現任吳景源院長則說我「績效卓著,希望洪庭長繼續帶領審查庭。」
問:你是懷疑司法院針對你,還是有依據?
答:我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寫聲請書給司法院長賴浩敏和秘書長林錦芳,請他們注意七月二十八日司法院人審會的決議,決議是擱置免兼庭長案,進行通盤檢討;之前七月十四日,就有人審委員提出應通盤檢討,所以二十八日做成擱置決議。
批違反人審會決議
人審會是法定組織,決議是有拘束力的,但他們違反決議,十一月二十二日將免兼案提會審議。同一天,我投書評論大法官六六五號解釋罔顧人權尊嚴的文章刊出,竟然這麼巧?我覺得是吃相難看。
將來我打控告賴浩敏的國賠官司,會聲請人審委員出面,作證七月十四、二十八日人審會附帶決議的情況。
還有,司法院去年十一月四日公佈新的「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實施要點」,先不討論新要點仍有改善空間,起碼規定,除由高院法官評量一審庭長,還要增加同院院長與法官的意見,但這次仍把舊的評量拿出來,好像不管怎麼樣,就是要我免兼,若用新要點,他們可能怕本院同仁都很挺我,弄不掉我。
此外,高院奉司法院指示發函,告知上級審法院暫停對試辦流管法院的審查庭法官評量,它的用意是,流管制度的重心放在我們自己結掉多少案子,應有另一個專門的考評,來了解我們流管做得好不好,但我還是被放進評量名單裡。
多數暴力政治坑殺
我自認操守各方面禁得起檢驗,辦案不分藍綠,盡心盡力,所辦案件都可攤開在陽光下檢視,如今這樣對我,除了政治坑殺,我找不到其他理由。
問:人審會通過你免兼庭長,司法院說與高層無關,你的看法?
答:我先說當天會議情形,有人審委員跟我說,有五位委員仗義執言,提出不要因為我過去從政就認為不適任,意思是要切割,結果媒體報導出來不是這樣,我認為司法院有人故意亂放消息。
也有委員後來說,審查的時候,不知道我辦理流管的績效,沒有討論就投票了。這真的是多數暴力,而且是「甲級動員」,都是官方主導,另一半遴選委員很多也不敢不投,會怕啊,怕不投上面會知道啊。
問:妳是法院庭長,不是院長,為何非要換掉妳?
答:殺雞儆猴。我比較敢講話,不計後果主張「台北地院違法更換法官」、「扁案一審判決自始無效」、批評司法院等,共發表九篇文章,他們很困擾。
但守憲護憲是司法人的天職,如果不講,要讓憲法、司法沉淪、崩盤嗎?我出來講,是法律人和知識份子的良心。德國教授許迺曼(Schneiman)到政治大學法律系演講時,就教導學生:「法律人不可以當聾子、當啞巴」。
我敢講敢寫才被砍
結果他們今天拿刀砍我,打的主意是,洪英花這麼敢講,都把她砍下來,以後誰還敢講。事實上我敢講敢寫,有人制止也不理會,後來的確有法律人也敢出來投書了。
當初制止我的是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在我發表第一篇文章之後,但他只是勸我,沒有整肅我啊!比起來,現在更恐怖,目的就是牽制言論自由,不希望我再出聲,製造寒蟬效應。
前年傳出,馬英九批評我「法官不可對別的法官指指點點」,我要他出來辯論,他馬上澄清未對我的談話有任何評論,我想他是不得已,怕我告他;如今我受到這樣待遇,我懷疑若不是馬英九遞條子,就是他們揣摩上意。
至於從政,是我的原罪,但我在國民大會主張國會全面改選、解除戒嚴、總統直選,主張改革開放的,而且從政讓我了解民間,更有同理心,是正面的淬鍊和歷練,常聽人說法官躲在象牙塔裡辦案,不食人間煙火,我認為法官要和社會脈動結合,不能自築一道牆,和外界隔離。
問:目前心情如何,還要不要發聲?
整肅製造寒蟬效應
答:我的感覺是,自己競競業業,案案斟酌,奉獻司法,當然這是天職,不需要獎賞,可是也不能「用完就丟」啊!
他們勢力這麼的大,司法本身又是冷漠封閉的官僚體系,司法人比較拘謹,沉默者多;雖然很多人支持我,但不知道要如何站出來,一站出來可能面臨同樣命運,就是被「打到趴」。你看周占春事件,再到現在,理念和我相同的人,都很悶、很苦。
今天這事和換法官事件一樣,很多是很專業的東西、專業的術語,司法人才懂,民眾不是那麼了解,讓他們有了上下其手的空間,所以一定要讓司法人事制度陽光透明,制度健全了,才能防杜有權者,假借任免來迫害言論和審判。
正氣勇氣要留下來
這事一度讓我灰心,原本想退休,去德國讀書,不過很多人鼓勵我繼續留在體制內從事司改,最高法院一名學長說:「你如果離開體制,此後沒有人敢再出來發言了」。所以我不再氣餒,正氣與勇氣要留下來,不然正中對方下懷,我會堅持下去,繼續奮戰,要發得更大聲。
問:對司法的未來有無期許?
答:司法人要執法守法,司法行政機關也是,今天司法院違反法律正當程序,不足為人民表率,要談司法改革,這就是首要,沒有建構好法官人事制度,法官人格將遭侮蔑和踐踏,奢談如何保障司法正義和人民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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